株洲網(wǎng)訊4月23日下午2點多,家住天元區(qū)花園一村的李阿姨,遇到了一件糟心事。午睡后她準備出去辦點事兒,不料經(jīng)過小區(qū)過道時,被一包高空拋下的垃圾砸中,丟垃圾的是一個小伙子。她希望晚報能報道此事,提醒下高層住戶別朝著樓下丟垃圾。
當天下午,記者來到了花園一村19棟樓下,見到了李阿姨。此時,李阿姨正與一20多歲的小伙子爭執(zhí)著。李阿姨說,被垃圾袋砸中后,她一層一層找上門,才知道是六樓的小伙子所為,著實讓她氣憤不已,“還好這袋子里沒啥重物,不然砸傷我怎么辦?”
該小伙姓羅,今年春節(jié)后租住在六樓。小羅說,垃圾袋里均為食品垃圾袋,并沒有任何重物、尖銳物品,因為廚房窗口下便是垃圾箱,為了偷懶便直接丟下去,沒想到砸到了行人。
“我知道我做得不對,可是李阿姨沖上來后言辭非常激烈,便吵了起來。”小羅說,他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所幸李阿姨并沒有受傷,以后不會亂丟垃圾。
最終,在記者的調(diào)解下,小羅當面向李阿姨道歉,雙方達成和解。
近兩天,記者了解到,在花園一村小區(qū)并不是只有李阿姨遭遇“高空襲擊”。租住在花園一村的小陳,在3月初早上8點多去單位上班時,就被一高空丟下的雜醬粉盒子砸中,弄臟了他的頭發(fā)和外套。小陳不得不返家洗澡換衣服,耽誤了正常上班。被砸后,小陳找到了丟棄盒子的五樓住戶,該住戶再三道歉后為小陳支付了干洗衣服的費用。
湖南省天橋律師事務(wù)所羅建文律師表示,如果有住戶丟棄高空垃圾致人受傷,那么該住戶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(zé)任,賠償傷者醫(yī)藥費、誤工費等相關(guān)費用。